典當說明

STEP1:請攜帶 - 1.中華民國身分證。 2.欲典當之物品。

STEP2:由專業鑑定士評鑑新舊毀損狀況,及典當物的完整性,接著進行估價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提醒您:典當之物品如果附件完整齊全,將會以更高價典當收購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< 如:原保單、盒子、購買證明、GIA珠寶鑑定書、防塵袋、錶帶、錶節等等... >

STEP3:依當舖法規定,典當之物品需登記其來源,以及蓋左手拇指印。

STEP4:典當物密封,並請本人簽名,以確保典當物的安全。

STEP5:敬請點收現金,確認金額無誤。

STEP6:
1.典當之物品將保留三個月為期限,期間得以付利息延期或贖回,否則典當物即流當。
2.典當物於第一個月內贖取者,概以一個月計算利息及費用;逾月後最初五日計算,
   超過五日者以半個月計算,超過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算。